金融系发展党员程序
申请入党→一般积极分子→重点积极分子→团组织推优→列入超前考察对象(发展计划)→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正式党员
1.普通同学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三个月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且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者,可列为一般积极分子,交由支部保存。
2.成为一般积极分子三个月后,表现突出者,经支部大会讨论,可列为重点积极分子,重点积极分子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支部讨论选出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人,填写考察纪实,为其独立建档。重点积极分子有资格参加校党委党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进行结业考试。没有经过培训和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教工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年以上,各方面表现突出,经支部大会讨论,可列为重点积极分子。
3. 推优:由院团总支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向校团委推荐,经校团委审核后报到党支部,并为其填写推优表。
4. 超前考察(发展计划):是指当年年末列出下一年的发展计划,下一年要发展的对象要从发展计划中选拔。
要求超前考察对象必须是重点积极分子,并已填写推优表的学生,经由班级推荐,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方可成为超前考察对象。填写超前考察表(列入**年党员发展计划登记表)。
5. 准备发展的对象:支部为其在班级组织民主测评(要求参加测评人数超过全班人数的半数以上),合格的测评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二
视为民主测评通过。民主测评通过后,支部为其准备综合考察材料。将材料上报学校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