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际、校内的沟通协调工作。
2.负责纪委会议筹备、印章管理、公文办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及报送工作。
4.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废止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5.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6.负责对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7.负责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材料的征订与发放。
8.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9.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案件登记、查阅、转递、催办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