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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7日 15:22    点击:

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一、毕业生离校前应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离校前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好一切离校手续,方可离校。必须办理的手续有:

(1)交清学费;

(2)还清所借图书、体育器材、实验用品,移交公物等;

(3)办理转移党、团组织关系;

(4)领取毕业证书;

(5)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6)办理离校退寝手续。

二、毕业鉴定

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进行自我鉴定,由所在班级、系部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毕业生登记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进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三、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一般在毕业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之后到各系领取毕业证书,在6月15日前递交就业协议书或用工证明的毕业生可在离校前到各系领取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四、档案转递

一般情况下,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并已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在7月下旬由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通信方式寄往单位(以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为准),档案投递地址以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的为准。

若单位无法管理档案(主要指部分外资单位、私营企业或股份企业),毕业生档案转至单位委托管理档案的部门(主要指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或生源地人事局),或可申请将档案留存学校,免费保存两年,两年后领取档案需缴纳每年120元档案管理费。

● 什么是《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称《就业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学校统一印发,学生在各系领取。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 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文本。吉林省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一式三联,由吉林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由学生留存;一份由学校留存。

● 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1.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它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是它只限定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录用协定,而不能进一步调整双方的劳动 关系。因此就业协议与聘用合同书并不能相互代替,毕业生在正式上岗后(领取《就业报到证》和 《毕业证书》)应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

3.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书。多次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法律追究及学校处分。

4.违约金和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必须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后,双方共 同认可的。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数量一般不应太大。

5.经双方充分洽谈和选择,真正达成就业协议后,毕业生应尽快将《就业协议书》(一份) 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登记并到省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

● 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省级招生部门认可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 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就业报到证》由蓝色上联白色下联组成,是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 上联(淡蓝色)交报到单位,下联(白色)存入学生本人档案。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 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就业报到证》主要作用如下: (1)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3)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关于干部身份,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人才中心接收应届毕业生人事关系,一段时间内保留干部身份,目前仍属国家照顾性政策。虽然这二者有合并到人事劳动局管理的趋势,但是在人才管理的操作上还是分类管理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统一到一起。

● 什么是《户口迁移证》?有哪些作用?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 现住地,即要进行户口迁移。

户口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到辖区公安机关(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南岭派出所,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处)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毕业 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毕业离校户口发生迁移,具体迁往地区或单位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户口迁移证》 是接转户口的要件,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后,持《户口迁移证》和《就业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千万不要保留在自己手中,因为一旦《户口迁移证》遗失, 就将成为黑户,严重影响今后正常工作和生活。

●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

1.《报到证》报到有效期时间:它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视为自动放弃并作废。但是个别地方,三年也可以报到。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来定(吉林省三年)。

2.《报到证》改派有效期时间:报到证一般是从毕业开始算起,一年内可以改派,当然一些地方三年内也可以改派。具体执照当地政策(吉林省三年)。

3.《报到证》上所标注报到时间为什么是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因为是为了督促学生尽快办理,所以近几年才改为时间短。但是个别城市,是严格按照报到证时间来报到的,切莫耽误了时间。最好提前回原籍,或者要去报到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系好。以免造成代理无法操作。

●《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遗失如何补办?

一、补办《就业报到证》的手续。

毕业后三年内《就业报到证》遗失的同学,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①学校招生就业处查询报到证号;②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日报刊登原《就业报到 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 15 位报到证号,例:×××遗失报到证,××学校 ,号码××××××××,声明作废;③带上刊登过“遗失启事”的报纸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开具《丢失证明》,④持以上资料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3 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同上。

二、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

1.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2.持遗失作废声明的报纸,到校保卫处开具《丢失证明》;

3.持以上材料分别到学校辖区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三、补办《毕业证书》的手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办,只能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证明,与毕业证书等同效用。毕业证书遗失后,毕业生应向学校教务处提出遗失申请补办报告,交免冠二寸照片一张,由教务处凭其学籍档案和发证记录的复印件,到省教育厅领取空白的毕业证明书,同时注销其原发毕业证书,开具毕业证明书。

●违约办理手续及《就业报到证》如何改派?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双方应严肃对待,但是任何一方可因为某些原因提出解除协议或违约,但应履行协议书上约定的解约或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毕业生提出解约或违约,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办理相应手续:

一、毕业前,就业报到证尚未办理:

1.向原单位索取同意解约或违约的书面证明。

2.凭上述证明及原就业协议书到院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3.重新签订新的就业协议书。

4.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已经毕业离校,领取了就业报到证(改派程序):

1.向原单位索取同意解约或违约的书面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的上下两联(缺一不可)。

2.重新签订新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3.持以上材料到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办理的手续

一.毕业后,在单位指定日或报到证上约定日期内,持报到证报到。

二.办理落户手续。

三.查问档案是否到达。一般情况下档案到达单位指定部门后,方可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四、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条款应与就业协议书上的条款保持一致。个别单位提出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转正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不对的。试用期应包含在合同期内,毕业生报到后,报到证的交递验收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劳动合同的签订应该与报到证的交递验收同步。毕业生报到后,应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材料仅供参考 具体内容按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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