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科技统计报表和我校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更全面、准确地掌握我校科研成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科研成果统计,填写相关科研成果信息,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填报要求:成果真实、数据准确,确保纸质与系统填报数据一致。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要逐一比对,确认无误方可审核通过。
2.统计内容: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著作或教材、科研成果获奖、参加学术会议。
3.统计时限: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4.报送材料:
①《新增、新晋职称、调转人员统计表》(含电子版);
②《科研成果统计表》(含电子版);
③ 著作、教材、获奖证书、专利的原件、复印件(著作或教材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封底),各单位统一审核后收取复印件(均用标准A4纸复印)一式1份;
④ 参与校外科研成果备案的,需提供参与项目的全链条复印件,加盖参与方的科研管理部门的公章。
成果信息由教师本人自行录入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以上表格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核验无误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电子版传至:ccjrkyc@126.com)。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5. 注意事项:
① 科研成果(论文、作品、著作、专利、获奖)均以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如在职攻读学位(含博士后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署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并列学位授予单位之后的,认定为第一单位。教师发表的论文类成果被SCI、EI、CPCI等检索,需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② 外出学习人员,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人,将其科研成果一并统计上报。
③ 机关各处(室)及业务单位工作人员成果由本部门统计填报。
6.报送时间
① 12月20日——报送《新增、新晋职称、调转人员统计表》
② 12月26日——系统填报及审核截止时间
③ 12月27日——《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原件、复印件
7.联系方式
① 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楼404室)
② 统计联络群号:522422082(长金专科研统计管理群)
③ 联 系 人:王一婷
④ 联系电话:0431-85374952
附件:1.《新增、新晋职称、调转人员统计表》/kyc/upload/file/20161215/20161215142559_29432.doc
2.《科研成果统计表》/kyc/upload/file/20161215/20161215142608_31533.doc
科研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