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 ,决定组织开展2023 年度上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 2020 、2021 、2022 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 2019 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项 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 目 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附件 1 )要求。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一)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预计6月末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确定30%左右的“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其中设 A 类5% 左右 、B 类 10%左右 、C 类 15%左右;评选出双 30 佳“最具转化价值成果”和“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并颁发证书。
(三)各高校在 5月30日前将《2023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发送至ccjrkyc@126.com 邮箱,其中附件 2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
(四)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三、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
(一)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 1 万字以上);
3.《项目合同书》 复印件;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 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 、全文等 )。
(二)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 2-3 万字);
3.《项目合同书》 复印件;
4.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 如: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 、全文等 )。
高水平学术论文(含 SCI 、EI 、SSCI 、CSSCI 检索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 。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答辩项目请 准备以上材料一式六份,2-4 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
联系人:王一婷
联系电话:0431-80580330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