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提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实效性,切实提高结题工作质量,搭建学习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教科办将统一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工作,同时对2017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清理。2023 年度集中受理结题共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一)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4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二)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三)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 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四)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其中,著作需报送原件。
二、结题程序要求
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的课题,由各市(州)教科办、各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审核结题材料并组织上报。审核内容包括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成果及材料不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原则上不上报。
三、时间要求
报省教科办统一结题的课题,上半年集中上报时间为6月19日,下半年集中上报时间为9月25日,省教科办将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完成。
结题材料及结题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ccjrkyc@126.com,科研处统一审核后上报至省教科办。
联系人:孙新宇80580330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