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推动高等教育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 2026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分设“重点、优秀青年、一般”三个类别,高校要加强工作统筹,开展校内初评,提高项目质量,“重点、优秀青年”项目无限额要求,“一般项目”实施限额推荐,我校为2项。
此外,各高校可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推荐数量(含科技、社科)原则上小于等于15项,学校按照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2.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以“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3 )为主要选题方向,高校科研团队需紧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定向技术研发、定向技术服务和定向成果转化,按照“一般项目”开展立项攻关研究,不设申报限额。此外,“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负责人可依托实验室申报校企合作研发项目。
3.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博士生专项面向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按照“一般项目”管理。采取“博士生导师 +博士研究生共同负责制”,项目负责人 1 应为在校教师,项目负责人2应为在读博士生,项目负责人 1应为项目负责人 2 的博士生导师,2 人应在同一所学校,项目组其他成员应均为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项目负责人 2 需在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不建议临近毕业博士研究生申报。项目实施限额申报,博士授予高校每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可申报 3项,各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进行校内统筹,按照限额择优申报。省教育厅将择优给予经费支持。
4.其他专项项目:本年度设“揭榜挂帅”专项、思政专项、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
二、选题方向
本年度“科学技术/社会科学项目”及“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拟重点支持的申报方向以《 2026 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4)为总指引。
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除外)。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关于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展有关精神,以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科学技术、社会科学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40 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服务中小企业“揭榜挂帅”项目、自筹项目、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负责人 2 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 1 月 1 日未满 45 周岁。特别优秀的项目,经分管校领导审核、高校发函申请(注明申请高校、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推荐理由),可适当放宽项目负责人年龄限制。
3.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4.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组织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5)。科研处需将确认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过程需保证申报书规范、预算表的合理性,系统审核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2.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切实做好年度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经费预算中省财政之列应按照社科一般项目 1 万元/项,重点项目 3 万元/项;科技一般项目 2.5 万元/项,重点项目 5 万元 /项;产业化培育项目 2.5 万元/项进行填写。
3.各高校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组织开展好项目评审、合同签订、结项验收与跟踪指导,尤其要加强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后续管理服务,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经费使用按照有关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执行,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4.学校申报时间安排:各类别项目均需填写附件5和6,并于8月10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cjrkyc@126.com);
8月11日由科研处统一组织辅导及限额项目评审;
8月12日- 18日学校对符合推荐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在此期间申报人修改并完成系统申报;
8月19日- 20日科研处对于符合推荐条件的项目在“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进行系统审核。
联系人:王一婷 13341583626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15117937076 / 18943690089
附件:
1.2026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
2.申请“自筹项目”经费支持承诺书(模版)
3.企业技术需求榜单
4.202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5.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分类)
6.2026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