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高质量和突出贡献成果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2024年取得的高质量和突出贡献成果的审核和核算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成果须为2024年我校教师独立完成的以“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高质量和突出贡献成果。成果范围为:教学成果奖、教学建设成果奖、教学团队建设、教师竞赛、教师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以及教师发表的 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
二、工作安排
1.申报。3月3日-13日个人申报,以部门为单位将成果汇总表(见附件模版)以及佐证材料(分类)提交人事处。涉及团体绩效的需要报送二次分配方案。(证书荣誉类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部门公章;论文类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论文原件,EI、SCI、SSCI论文须同时提供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部门公章;提交二次分配方案须加盖部门公章。)
2.审核。3月14日-18日审核材料,教学成果由教务处负责,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负责。
3.核算。3月19日-20日人事处根据审核结果核算绩效。
4.结果公示。在校内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发放绩效。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随工资发放绩效。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把关,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以免影响绩效核发。
联 系 人:蔡东洋 联系电话:80580310
人事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