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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算2019-2022年社保缴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03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自工资中有社保扣款至202212月,学校按照教职工基本工资部分扣缴社保,未包含校内绩效工资部分。依据《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91号),省社保要求高校社保缴费基数应包含校内绩效工资部分。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加快开展退休人员正式待遇核定、辞职调转人员关系转移、离世人员社保账户清算,学校现启动2019-2022年社保缴费清算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清算范围

1.人员范围

120221231日前在编在岗教职工;

220190101日后退休、关系转移及离世人员。

2.时间范围

201901月至202212月期间个人应缴纳校内绩效工资计入社保部分(该部分金额全部计入社保个人账户)。

二、清算方式

1.在职人员,登录校内办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社保缴费清算”项目,按照操作说明(附件一)核对本人情况,核对后需打印确认单,本人签字后由部门统一于34日前送交人事处。学校自20253月起在工资中平均十个月扣款。

2.退休人员、关系转移、离世人员,通过汇款转账的方式将社保清算费用一次性转入学校账户。

3.如教职工2025年发生工作变动如辞职、调出等,在办理有关手续前,须将剩余未扣缴部分一次性缴纳至学校账户。

三、具体流程

1.在职人员于33-4日期间登录系统确认后将本人签字的确认单以部门为单位送交人事处(明德楼五楼501室)。

2.退休人员及退休后离世人员,由离退办将《社保费清算确认单》发至本人或家属。

3.关系转移人员和在职离世人员,由人事处将《社保费清算确认单》发至本人或家属。

四、学校账户

纳税人识别号:1222 0000 4127 5477 38

号:0710 4710 1101 5278 8888 88

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生态广场支行

号:3142 4101 4119

(注:转款时请在附言处备注“教职工姓名+清算社保费用”字样)

五、其他

(一)社保工作关系到每个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学校稳定、对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准确传达给部门职工,确保本次社保清算工作按质、按期完成。

(二)政策方面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崔靓,联系电话80580311

 

 

 

人事处

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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