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馆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各部主任为组员。负责全馆的安全防火工作。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主任是该部门治安消防负责人,管理该部门的安全防火工作。
三、室内严禁吸烟及明火。
四、严禁使用电热装置。
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严禁将灭火器挪做它用。
七、下班前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上一条:读者入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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