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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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入馆须知
日期:2023-06-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读者入馆须遵守以下规定:

1、读者要自觉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保持整洁、安静的学习环境。应当用文明行为规范,规范自己的行为,严禁大声喧哗。自修区内禁止接打电话。

2、读者要自觉爱护馆内设施的完好,严禁在阅览桌和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不要随意搬动桌椅。

3、由于目前图书排序定位工作没有全部完成,无法提供图书借阅服务,请读者不要随意取阅图书。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现场管理者协商处理。

4.读者禁止将食品和饮料带入馆内。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馆内严禁吸烟。

6、读者离开自修区须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严禁利用书本等物品占座。管理员将随时清理占座物品,如有丢失损坏等,图书馆不承担责任。

7、读者要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款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读者违反管理规定,将做如下处罚:

1、在馆内任何场所有乱丢垃圾、大声喧哗和其它不得体、不文明行为的,情节较轻者,管理人员可责令其现场改正消除影响。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将劝其离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院。

2、违规在馆内用餐污损设备、环境者,责成其将被污损物(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负赔偿责任。

3、在馆内吸烟者,一经发现,工作人员将通知其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将其领回,按学校禁烟规定做出相应纪律处分。同时该吸烟者将进入图书馆门禁系统黑名单,取消入馆资格。

4、在馆内设施上乱写乱画,取阅图书并涂画、撕扯,能恢复原状的责令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负赔偿责任。

5、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内图书或期刊带出图书馆,属盗窃行为,一经发现,通报所在学院和学校保卫处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6、在馆内使用非学习类电器,管理人员可责令其立即改正;屡教不改的,没收电器,通报所在学院。

7、将易燃、易爆物品携带入馆,除责令其立即离馆外,报保卫处,按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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