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标准及教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相关部门:
课程标准及教案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选择或编写教材、教师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结合职业教育教学理念,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课程标准及教案制(修)定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全面修订我校《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包括综合素质课程、职业能力通用课程、职业能力核心课程、职业能力拓展课程及校企合作课程。
二、制(修)订规则及内容
课程标准、教案(制)修订规则及内容参见《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课程标准编写规则》(附件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案编写规则》(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3月21日-4月22日:各教学部门组织课程标准制(修)订工作。
2.3月21日-6月30日:各教学部门组织教案制(修)订工作。
3.各教学部门汇总材料后上报到教务处,上报材料包括:
(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课程标准制(修)订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及盖章后的纸质版一份;
(2)课程标准电子版,命名规则为教学单位+课程名称+课程标准;
(3)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案制(修)订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及盖章后的纸质版一份;
(4)教案电子版,命名规则为教学单位+课程名称+教案。
四、有关事项
1.建议课程标准及教案格式以《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课程标准编写规则》《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案编写规则》为依据,确有需要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
2.课程标准及教案中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课程学时、课程类型、考核方式等要与《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3.职业能力课程的课程标准及教案(制)修订需要充分结合岗课证赛及课程思政等元素。
4.综合素质课程的课程标准及教案(制)修订需结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制订。
5.材料报送邮箱:7648261@qq.com
联系人:教务处 柳明花
联系电话:80580326;13504313688
附件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课程标准编写规则
附件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案编写规则
附件3: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课程标准制(修)订情况汇总表
附件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案制(修)订情况汇总表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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